一、关于2013年职成教工作的回顾
(一)加强顶层设计,规划现代职教体系建设。
一是提出了职业教育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是提出了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内涵,明确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基本定位,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
三是规划了现代职业教育十项制度,填补了多项国家制度建设的空白。
四是明确了今后7年的重点建设任务,指出了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主要着力点和迫切需要突破的重点环节。
(二)对接现代产业需求,完善教学基本标准。
一是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举办第十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二是制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和首批100个国际水准专业教学标准。
三是修订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四是开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完善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五是遴选“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公布第二批129种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
六是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的意见》,公布100个示范专业点。
(三)密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召开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行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工作任务。
二是发挥技能大赛的引导作用,发布实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年)》。
三是联合水利、机械、石化、民航等行业召开工作会议,分类制订指导意见。
四是与粮食、建材、民族技艺、外贸、工信等行业开展对话活动,完善合作机制。
五是以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推进校企深度合作,指导中远集团牵头组建校企合作理事会、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组建高职校企一体化模式联盟,推动组建全国建材行业职业教育集团。
六是探索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四)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各地协同发展。
一是改革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积极推进高职院校招生制度改革,建立“知识+技能”等六条途径,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入学机会。
二是启动构建职业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方案研制工作。启动新一轮高职院校评估方案研制工作。
三是指导试点和试验区改革。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阶段性检查。批复成立宁波国家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推进重庆、甘肃试验区筹建工作。推动组建计划单列市职业教育联盟。
四是推进协调发展。启动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加强西部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
(五)夯实基础能力建设,提升保障水平。
一是加强职业教育制度建设。推动将《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纳入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加快起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继续修改完善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实习管理规定等。
二是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完成1000所国家中职示范校立项工作。开展首批39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首批276所国家中职示范校、高职院校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等重大项目验收。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二期)中期调整,新增备选项目113个,项目总量增加到2542个。
三是提升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编制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计划指导框架。制订职业教育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研究启动信息惠民工程子项目——职业教育数字资源专项试点项目。举办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四是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化中德、中英、中荷、中国-东盟等职业教育领域合作与交流。联合亚洲开发银行实施校企合作政策研究项目。提出与澳大利亚、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等合作建议。完成全国职教国际合作情况调研。
(六)探索发展本科职业教育,明确转型方向目标。
一是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组织15个省份35所地方本科高校及研究机构系统研究欧洲实体经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应用技术大学的发展,开展了以1999年新建本科高校为重点的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课题研究,明确将引导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作为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主要途径。
二是指导和支持35所地方高校成立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加强地方高校信息交流和沟通,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组建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研究中心,为地方高校转型发展提供决策研究支撑。
三是研究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成立转型发展专家组和起草组,在广泛听取有关行业企业、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启动了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指导意见的研究起草工作,明确了试点推动、示范引领的工作思路和以2000年以来新设的600多所地方本科高校作为工作重点。召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气会,就主要政策考虑及工作安排进行前期沟通和工作部署。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在中国教育报、教育部官方网站上开辟专栏,多种形式宣传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实践探索和成功经验,为改革试点营造良好氛围,凝聚改革共识。
(七)聚焦继续教育难题,准备实施重点突破。
一是加强国家制度设计。修改完善关于加快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制订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改革方案和宏观性指导文件。
二是构建政府服务体系。推进高等院校继续教育资源开放联盟、大学与企业继续教育联盟、继续教育城市联盟建设。
三是加强学校资源建设。推动百所高校进一步向社会开放数字化继续教育资源,指导15所电大依托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开展示范应用。
四是加快建立学分互换认证体系。推进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制度的研究和实践。
五是推动电大系统整体转型升级。起草推进开放大学建设的若干意见,调研推进普通高校和广播电视大学战略转型的政策措施。
六是大力发展社区教育。举办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覆盖690多个城市。召开首届国际学习型城市大会,制订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新增45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和22个社区教育示范区。
二、深刻理解三中全会对职业教育的工作部署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对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就要把自身改革置于经济体制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大局中加以谋划,系统设计制度体系,为深化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2月2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各项任务。在此,我结合制订《决定》和《规划》,就职业教育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强调以下几点:
(一)更加深刻理解职业教育的重要位置。
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职业教育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现代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职业教育坚持立足类型教育特点办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这既是我们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经验,也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基本定位。
要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推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并重发展,推进中、高职紧密衔接,着力培养数以亿计的工程师、高级技工和高素质职业人才,为形成合理的教育层次结构,提高中国制造和中国装备的市场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多样化的需求提供支撑。
(二)更加注重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关键是要有升级版的劳动力结构与之相适应。
当前,我国教育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还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生产服务一线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匮乏,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职业教育改革必须跟上社会步伐,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作为教育结构调整的战略切入点,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系统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个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特别是要引导一批地方本科高校实行综合改革,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其办学定位不清、专业特色不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脱节等问题,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使其更加直接地为区域发展和产业振兴服务,促进国家技术技能积累和创新,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三)更加注重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
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在社会事业建设中,要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行业企业是职业教育办学的重要力量,是我们调动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深化改革的重要基础。
《决定》把加强行业指导能力建设和强化企业参与作为重点,明确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改革方向。要按照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要求,以办学模式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和教材、密切产学研合作等工作,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提供典型案例。
(四)更加注重提升职业院校治理能力。
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要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袁贵仁部长在今年年初的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把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
职业院校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治理结构,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要抓紧启动学校章程编制工作,建立健全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同时,要开展分类指导,推动示范院校依法率先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
(五)更加注重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关键在于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重点是提高劳动者的技术和技能水平。
《决定》着力突出扩大职业教育覆盖面,强调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努力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广泛提供服务。无论是县级职教中心还是城市职业院校,都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发挥自身优势,承担相关任务,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做出自身应有的贡献。
《决定》着力突出扩大职业教育覆盖面,强调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努力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广泛提供服务。无论是县级职教中心还是城市职业院校,都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发挥自身优势,承担相关任务,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做出自身应有的贡献。
(六)更加注重服务促进就业创业。
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走对接需求、特色鲜明的发展道路,是我们的重要经验。近年来职业院校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保持较高的就业率是具体的体现。
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把提高质量作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进一步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广大年轻人打开通向成功成才的大门,满足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人才需求。
要牢牢把握中央要求,率先探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特别是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办学、探索混合所有制、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改革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建立灵活学习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教育领域深化综合改革探索路径、打开局面、取得成效。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开局之年。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要全面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决定》《规划》的部署,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服务人力资源强国、创新型国家和学习型社会建设。
在此,我强调以下13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各项部署。
一是组织政策宣讲。各地要在会后及时传达、宣传会议和文件精神,把认识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尽快形成本地区的落实方案。
二是研究制订相关配套政策。要抓紧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的制订工作,形成更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体系。
三是开展试点工作。要围绕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试点。可考虑以省为单位,从地方遴选一批行业背景较为突出的本科院校,与优秀高职院校对接,推动人才系统培养。
四是督导检查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要建立重点工作任务的定期报告制度,实施督导检查,确保各地不折不扣落实会议部署。
五是加强典型宣传。加大对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宣传力度,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二)加快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一是实施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衔接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中高职衔接,重点推动中高职课程衔接和学制改革,完善五年一贯制、5+2等方案,加强对技术技能人才的系统培养。
二是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努力稳定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制定提高学生巩固率的政策措施。
三是发布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破解升格与升级的困惑,指导专科层次高职院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
四是配合做好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改革、本科高校转型等工作,探索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推动教育结构战略性调整。
(三)加快地方本科学校转型发展步伐。
一是尽快以四部门名义印发《关于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转型发展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出台改革试点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制定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是组织开展国家和省两级转型试点。推动省级政府制定省级试点实施方案,确定试点范围,落实招生计划、财政拨款等支持政策措施。在省级试点的基础上,遴选若干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试点高校纳入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加强政策和典型案例宣传,及时总结提炼试点经验。指导办好产教融合战略国际论坛。
三是加强标准体系研究,抓紧研究制定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设置标准、专业标准、教师标准、办学条件标准、评估标准等,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应用技术类型高校标准体系,为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奠定基础。
四是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与德国、荷兰等国应用技术高等教育领域的政府间对话与合作机制,加强与国外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联盟、协会的合作交流。鼓励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系统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四)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关键制度建设。
一是以修订职业教育法、制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为重点,抓紧推进制订有利于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基本制度。
二是抓紧制订提升行业指导能力的意见、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把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到实处。
三是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健全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继续实行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形成职业教育日常管理规范。
四是组织开展调研和科研,为政策制订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案例。
(五)切实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一是把立德树人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颁布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继续举办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二是全面提高符合现代产业要求的各级各类职业教育专业规划和专业建设水平,努力做到新标准对课程的全覆盖。印发高等职业学校指导性专业目录(2014)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
三是成立全国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职业教育“十二五”国家规划教材,组织修订职业教育公共课程国家规划教材。
四是试点开展职业教育专业评估。开展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推广应用获奖成果。
(六)推动具有职教特点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一是印发职业院校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推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扩大和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
二是指导职业院校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可考虑从高职起步开展试点,逐步推广到中职学校。
三是指导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
四是组建职业院校管理工作委员会,开展职业院校规范管理年活动,公布一批学校管理典型案例。
五是推进职业院校办学标准的制定工作,保障学校按规律办学。
六是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
(七)完善职业教育经费稳定投入机制。
一是推动省级政府制定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推动县级以上政府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
二是推动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完成第二批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验收工作。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二期)等项目,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实施绩效。
三是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推动健全公平公正、多元投入、规范高效的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建立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和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各地做好助学政策落实、督导检查等工作。
四是引导支持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推动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
(八)促进农村、西部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
一是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继续推进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推动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公益性培养培训制度。指导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升级。
二是完善东中西部合作机制,支持跨区招生,深化东中西部职业院校在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资源共享、学校管理、师生交流等方面的合作。
三是继续实施华夏基金会职教项目,东部地区职教集团对口帮扶滇西工作等。
四是指导民族地区分区制定规划,继续办好内地民族中职班,进一步推广“9+3”经验。
(九)大幅度提升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
一是发布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计划指导框架和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宏观指导。
二是加强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全国中职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等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化建设数据采集和监测机制。在此,要强调一下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这项工作对促进教育公平、提升中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按时推进:
5月底前完成国家系统在各省的安装、部署与培训;
6月底前完成全部中职学生学籍信息的补录和审核;
8月20日前完成全国所有问题学籍学生信息的处理,为每一名学生分配全国唯一学籍号,实行学生“一人一号,终身使用”;
9月1日正式开始系统全国联网运行,利用系统完成学生招生、注册、转学、升学、毕业、就业等业务管理工作,实现学生数据动态更新。
三是继续实施高职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启动信息惠民工程职业教育数字资源试点项目,推进实施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资源共建共享计划(二期)等,着力提升信息技术的资源整合能力和优质资源远程输送能力。
四是继续举办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推出一批大赛成果。
(十)引导试点和试验区聚焦体系建设。
一是引导56个试点项目和10个试验区进一步聚焦重点,围绕《决定》《规划》提出的基本制度和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地方实践。
二是认真总结试点项目和试验区的实践经验,发挥好先行先试和引领作用,推出一批典型案例。
三是加强工作指导,确立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对推进不力的适时进行督促或调整。
(十一)提升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
一是拓展中外职业教育政策对话领域,进一步深化合作共识,搭建合作平台。
二是继续开展相关合作项目,实施中德、中英、中荷等合作项目,推动中美、中澳、中非、中国-南美高职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国高职院校与美国社区学院交流合作,开展与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儿基会等的相关合作项目。探索与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
三是扩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国际合作试点范围,推广100个专业教学标准的开发成果。
四是提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际化水平,扩大合作与交流的影响。
(十二)深入推进继续教育改革创新。
一是推进终身教育立法,加强继续教育制度建设。
二是深入推进大学与企业继续教育联盟、资源开放联盟和继续教育城市联盟建设,积极推动优质继续教育资源的开放共享。
三是推进高校继续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综合改革及相关试点工作。
四是加快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重点研究制定职业院校服务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政策。
五是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继续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三、2014年要重点推进的几项工作
(十三)指导国家开放大学和电大转型升级。
一是制定开放大学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开放大学的办学定位和主要任务。
二是制订实施电大系统转型升级的整体方案,推进广播电视大学系统战略转型。
三是围绕继续教育改革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抓好抓实开放大学的相关制度建设和功能建设。
四是围绕三中全会提出的教育改革重点任务,试点推进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制度。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代表。本届行指委自2010年成立、2012年重组以来,为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里,我代表教育部对大家表示感谢。今年是行指委的换届之年,希望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认真做好换届工作,继续全力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在此,提5点要求:
一是发挥好主体作用。继续举办职业教育与行业对话活动,巩固并完善密切产教融合的工作机制。推动若干行业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分类制订实施行业职业教育指导意见,提升行业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丰富行业企业参与的形式。引导行业、大型企业、示范性职业院校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产品研发中心和技术创新平台,强化职业教育的技术技能积累作用。组建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联盟等协作组织,开展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改革试点,创新校企合作的形式和内容。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
三是加强标准建设与工作指导。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选取40个左右行业,对本行业所需人才的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和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分区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指导职业院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同时,选取农业技术、轨道交通、生物技术、电子信息等量大面广的专业(类),组织制订顶岗实习标准。
四是深度参与教育教学。组织撰写职业教育教材质量评估报告,结果面向全社会公布,禁止不合格教材进入课堂。遴选或指导开发一批与产业发展同步、符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优秀教材。同时,分行业组织开发基于企业生产实际的教学案例库,提升学生实习实训水平。
五是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赛模式和竞赛体系。按照行业组织牵头设计、企业深度参与的原则,设置和开展比赛,引领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同志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点任务。在这一进程中,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承担着重大使命。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大局的高度,努力把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改革创新提升到新的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