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现就部分党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补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涉及范围
因人员工作岗位变动,部分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空缺或需要调整的党支部。
二、完成时间
原则上2023年3月24日前完成。
三、工作程序
1.相关党总支、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统一党员思想,指导党员正确认识和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
2.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补选前,党组织要充分酝酿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党委组织部审查,校党委批复后,方可进行补选。
3.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参照《党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补选程序》要求进行,党支部委员会补选在党总支指导下进行。
4.补选大会结束后,党总支部委员会将补选结果报校党委进行审批;党支部向所属党总支报告支部委员补选结果,经党总支审议,以总支为单位向党委组织部签报审议结果。
5.选出的委员,报党委组织部备案;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校党委批准后,由党委组织部统一通知公布。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选好配强班子成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2.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开展补选工作,确保程序规范。
3.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注重引导,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确保此次补选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董姣
电 话:029-85914469
党委组织部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