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党校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
各党组织要按照《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做好资格审查及推荐工作,主要包括:
1.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应为年满18周岁的中国籍各阶层先进分子。
2.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3个月,且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
3.严格执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党员推荐、团总支(团支部团员大会)推荐,征求辅导员意见,支委会研究确定等。
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报名,请于10月25日前将培训名单(附件1)报党校办公室(综合楼1515室)。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主要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培训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采取集中授课方式进行。其中党校进行4次集中授课,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分别组织4次集中培训。党校集中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参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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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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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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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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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学员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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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典礼暨第一讲:当代青年与中国共产党
(10月30日下午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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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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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杜校区综合楼一楼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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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党的性质和宗旨(10月31日下午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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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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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11月5日下午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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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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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纪律和作风
(11月7日下午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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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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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集中培训与党校集中培训同步进行,须安排3次集中授课,1次学习讨论活动,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要求。总培训学时不少于12学时,具体培训时间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安排,于10月25日之前将培训计划表(附件二)报学校党校。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把党课授课教师选聘关,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应主动承担授课任务,也可聘请思政部专职教师进行授课。
四、培训考核
考核采用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试在结业前由党校统一组织安排,采用书面开卷形式进行,时间暂定于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查由党校与各支部共同进行,通过检查学员学习心得体会、学习笔记、出勤情况等形式给予评定。考查及考试合格者发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结业证书。
五、培训要求
1.培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班学习纪律,积极参加党课学习,认真听课,做好笔记,积极发言并参加党校开展的各项活动,高质量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2.培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班考勤纪律,凡旷课1次以上,迟到或早退2次以上,请假2次以上者均不能按期结业。学员在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学生党支部书记审批后报培训班负责老师,否则,按旷课处理。培训学员不得由他人代替上课,培训期间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培训,党校将不定期检查。
3. 培训学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注意仪容仪表,不穿着奇装异服上课,充分展现新时代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
4.各二级学院设立临时班委会,班委会成员要协助党校老师做好培训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党校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