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值班人员: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教工明电[2010]6号)要求,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假期值班工作及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现将假期值班及应急值守信息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并妥善保管值班记录档案。要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安排进行交接班。
二、发生特别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以及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带班校领导、校稳定办报告,由校稳定办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
三、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工作是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是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前提和基础。值班人员和部门负责人是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学校实行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发生脱岗、迟报、漏报等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带班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如有重大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如因公外出,要及时告知主管领导及校稳定办。
五、各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假期值班安排,进一步落实涉及本部门人员值班工作责任,强调假期值班工作的重要性。
委厅联系电话:029-87340102、83692710
委 厅 传 真:029-87311373
含光校区值班室电话:82069266 传真:82069222
郭杜校区值班室电话:81896077
保卫处值班电话:82069102 82069103(含光校区)
81896110(郭杜校区)
杨保建:13389201599 张翼:13389201566 吴乾哲:13991869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