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全省电大系统重大突发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实施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校部及所辖各分校。本预案所称重大突发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重影响电大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实施原则
1、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省校校部和各分校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学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及时与事发单位联系,深入现场开展工作;事发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要紧急行动,部门负责人及学生辅导员要深入第一线,到学生班级、宿舍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形成全省电大系统上下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进一步完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立足防范,抓早、抓小,以快制快。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校内。
3、教育疏导,化解矛盾。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三、实施组织
全省电大各级领导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省校成立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研究部署全省电大系统稳定安全工作。校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事负主要责任,各分校、各部门负责人负直接责任。领导小组下设稳定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安排和处理学校稳定安全日常工作。各分校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建立维护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信息报送
各分校、各部门出现群体性事件苗头,要立即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校或主管校领导报告。如果情况紧急,要用电话或电传先报信息,然后再报详细文字材料,不得迟报、漏报,更不能隐瞒不报。接到报送信息,省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提出处置意见。若学校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已到了影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程度,要立即启动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公安机关报告。
五、处置方案
(一)发现或获悉学校有重大突发性事件的苗头或信息时:
1、各分校、各部门要立即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校或主管校领导报告,并组织力量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省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事件的监控,做好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和情况通报工作。有关分校、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在学校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做到信息畅通、反应快速、处理妥当;省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部门的同志处于戒备状态,保证联络畅通;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离校。
3、加强校园网络管理,防止有害信息传播。
(二)当校内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影响到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时:
1、事发分校、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过电话或电传报告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校或主管校领导,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做好调查、疏导工作,严格控制事态发展,并于8小时之内向校稳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详细文字材料。
2、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深入事发现场,指导相关人员开展工作,设法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同时省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向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报告情况,统一宣传口径,防止不实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对在突发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告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
4、严格门卫管理,防止未经批准的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
5、各分校(部门)负责人、辅导员、教师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6、一旦发现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要派人劝阻和随队维持秩序,谨防学生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
7、各分校、各部门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维护学校稳定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站(点)、站(点)不漏班、班不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