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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法学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6-02        点击:

关于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法学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法学事业繁荣发展,更好地发挥智库作用,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陕西省法学会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共同开展2022年度法学课题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政法工作要点,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疫情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共安全、涉外法治、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共同富裕等方面,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课题指南

1.地方非法集资处置协作机制研究;

2.陕西省新冠疫情常态防控下的个人信息管理与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3."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的实践探索与思考;

4.高质量发展背景下营商环境法治化保障研究;

5.市域社会治理中地方政府应急决策研究;

6.生态文明促进法立法研究;

7.环境公益诉讼立案难及其破解;

8.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问题研究;

9.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阈下的网络文化安全研究;

10.破产重整中公司治理机制的法律问题

研究以上列示为研究方向,具体题目可自行确定,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

三、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由省社科联、省法学会组织实施。项目由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2.项目课题组成员原则上由法学法律工作者或有相关研究背景的人共同组成,并实际承担研究任务。

3.项目申报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4.申报人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在研的,不得申报。

5.项目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本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6.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Word版,3份)、《论证活页》Word版,6份)各单位统一填写《汇总表》(Excel版,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2年6月10日下班前报送科研处1418办公室,逾期社科联将不予受理。电子版由各单位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49678570@